懸浮物指懸浮在水中的固體物質,粒徑一般在幾至幾百微米之間,包括不溶于水中的無機物、有機物及泥沙、黏土、微生物等。水中懸浮物含量是衡量水污染程度的指標之一。懸浮物是造成水渾濁的主要原因。水體中的有機懸浮物沉積后易厭氧發(fā)酵,使水質惡化。水質懸浮物快速測定儀用于測量懸浮于水或透明液體中不溶性顆粒物質所產生的光的散射程度,并能定量表征這些懸浮顆粒物質的含量.
物質對光的吸收具有選擇性,不同物質有不同的吸光帶,當散射后的光通過待測水樣時,某些波長的光線會被待測水樣吸收。在特定波長下,水樣中的待測物質濃度與光能量強度程度具有特定的比例關系,即符合朗伯-比爾定律。
使用懸浮物測定儀要注意以下事項:
1、漂浮或沉沒的不均勻固體物質不屬于懸浮物,應從采集的水樣中除去。
2、貯存水樣時不能加入任何保護劑,以防止破壞物質在固、液相的分配平衡。
3、濾膜準備:用扁嘴無齒鑷子夾取濾膜放于事先恒重的稱量瓶里,移入烘箱中取103-105°c烘干0.5h后取出至于干燥器內冷卻至室溫,稱其重量,反復烘干,冷卻,稱量,直至兩次稱量的重量差≤0.2mg。
4、濾膜上截留過多的懸浮物可能夾帶過多的水分,除延長干燥時間外,還可能造成過濾困難,遇此情況,可酌情少取試樣。濾膜上懸浮物過少,則會增大凈重誤差,影響測定精度,必要時,可增大試樣體積。一般以5-100mg懸浮物另作為量取試樣體積的實用范圍。